全国服务热线 13590461208

阿尔山市钢结构厂房安全检测报告

发布:2020-04-16 14:08,更新:2024-05-04 08:15

阿尔山市钢结构厂房安全检测报告

1)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的缺陷及损伤包括外观质量(蜂窝 、麻面、孔洞、夹渣、露筋、裂缝、疏松区、不同时间浇筑混凝土的结合面等)、损伤(包括环境浸蚀损伤,如冻伤;灾害损伤,如火灾损伤等;人为损 伤,如碰撞引起的损伤等;混凝土有害元素造成的损伤,如碱骨料、氯离子等浸蚀损伤等)。其检测技术根据不同的缺陷和损伤项目进行选择,如外观质量可通 过目测与尺量、超声等方法检测,损伤可通过超声、取样、剔凿等方法进行,裂缝缺陷可通过超声、尺量等方法。

2)砌体结构:砌体结构的缺陷及损伤包括砌筑质量( 组砌方式等)、损伤(裂缝;环境浸蚀损伤,如冻融损伤、风化等;灾害损伤,如火灾损伤等;人为损伤,如碰撞损伤等)。砌筑质量可通过目测法进行,对损伤可通 过超声、尺量等方法进行。

3)钢结构:钢结构的缺陷和损伤包括外观质量(均匀性 ,如夹层、裂纹、非金属夹杂等)、损伤(裂纹、局部变形、锈蚀等)。钢结构裂纹可采用观察法和投射法检测,局部变形可采用观察法、尺量法,锈蚀可采 用电位差法等。

4)木结构:木材缺陷,对于圆木和方木可分为木 节、斜 纹、扭纹、裂缝、髓心等项目,对于胶合木结构,尚有翘曲、顺纹、扭曲等,对于轻型木结构尚有扭曲、横弯、顺弯等。上述项目可采用目测、 尺量、靠尺、探针等进行检测。

747155711.jpg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武汉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武汉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武汉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房屋检测鉴定

  4、原有深圳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765337931.jpg

 据不完全统计,现目前我国的还保留和使用这百分之十以上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房屋建筑,这一部分建筑年代久远,历经风雨沧桑,结构已经相当的不稳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也有不少的人为了美观,私自拓宽房屋建筑,改造房屋结构。通过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我们可以将这一批房屋清查出来,对齐进行销毁或修缮,确保房屋建筑的安全。

(一)检测鉴定古建筑,保护文化遗迹

古建筑是我国建筑技术与建筑风格整体展现,不少地区遗留下来的古建筑被风雨蚕食、损坏殆尽。对这些古建筑进行安全检测鉴定能够及时地了解这些建筑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进行加固修葺。这不仅仅是保护了国家的文化遗迹,同时,古建筑也可以作为地方特色进行开发和利用,为地方经济发展创收。

(二)“三无”房屋检测,严查违规建设

无规划、无审批、无监管的“三无”房屋建筑就像一颗瘤,危害着人民的生命安全,妨碍经济建设。很多“三无”房屋建设没有经过严格的技术论证,建材质量堪忧,安全性与可靠性令人担忧,没有审批手续就无法给住户发放房产证,房屋户主缺少法律保障。开展“三无”房屋检测能够将这些建筑扼杀在施工前期,同时排查已有建筑中的“三无”房屋,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检测鉴定自然侵蚀和灾后房屋

地震、泥石流、台风、洪荒等自然灾害对房屋的破坏性非常大,给人民带来了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灾害过后,必需对受灾房屋进行加固或重建。开展房屋安全检查鉴定能够准确的检查出受灾房屋的受损位置,为建设单位提供明确的修葺方向;检测严重受损需要重建的房屋,为灾区房屋重建拨款提供参考资料,确保重建资金充足、准确。

(四)超年限使用房屋检测鉴定,助力城市建设

房屋同食品一样,也有“保质期”,长期的使用房屋墙体、横梁等构件都已腐蚀、朽化,房屋内部的建材已经出现了空洞现象,这种情况下,房屋结构就不再具有稳定性。通过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我们可以判定该房屋是否还能继续使用。能够改造加固的尽量采用保守方法,严重腐朽的要进行******摧毁,建设新的工程,同时给原住居民提供新的居所和经济补偿,改造城市老旧建筑,更新城市面貌,助推城市建设。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宝雅路23号三楼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银经理
  • 手机:13590461208
  • QQ:1395832343
  • Email:1395832343@qq.com
产品分类